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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司法局系统举办认真落实“四项监督制度”专题培训班

发布时间:2016年3月1日 上海工程纠纷律师  
7月2日,市司法局系统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、认真落实“四项监督制度”专题培训班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周祖翼同志出席并作辅导报告,市司法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吴军营同志作主题报告。周祖翼同志在报告中回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制度探索历程,并介绍了改革开放30年以来选人用人制度的主要成就。报告对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主要内容、特点以及有关配套法规文件,特别是中央最近下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等“四项监督制度”进行了深入阐述,并结合上海实际,分析了当前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对上海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景进行了展望。市司法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吴军营同志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形势,并紧密结合上海司法行政工作实际,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作了具体部署。他指出,要坚持规范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,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。要按规定的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,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,坚持不懈地深化干部选任工作的探索。他强调,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,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。要强化全程监督,进一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;要强化重点监督,促进各单位正确履行用人权;要强化责任追究,确保干部工作规范有序。他要求,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、自觉落实“四项监督制度”,坚持做到“三个到位”,即要带头学习、宣传到位;要坚持原则、执行到位;要严于律己、监督到位。培训班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和交流发言。通过培训,全局系统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,增强了贯彻落实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“四项监督制度”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自觉性,增强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责任感和紧迫感;与会同志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,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,为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了基础。市司法局、市监狱管理局、上海政法学院、市劳教局党委中心组成员,各监狱、劳教所党委书记、政治处主任及各单位组工干部等约130人参加了培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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